近日,江苏公安执法公示平台公开了一份由江苏省邳州市公安局开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下称“决定书”),江苏某幼儿园因WPS内学生信息未单独加密及专用账户等被公安机关警告!

以下是决定书全文:
邳州市公安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邳公(东)行罚决字〔2023〕1732号
现查明:2023年8月22日10时许,邳州市公安局运东派出所民警陈磊、彭廷在检查工作中发现,
邳XXX幼儿园在电脑WPS软件内储存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时,未采取设置单独密码保护、个人专用账户等安全技术保护措施,不能有效的防止该系统储存信息泄露、丢失,不能确保其收集的个人信息安全。
综上所述,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决定对邳XXX幼儿园
处以警告处罚。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邳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徐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